慢性丙型肝炎的疗效取决于病毒、干扰素、机体三方面因素:
(一) . 病毒方面:
1. 丙型肝炎病毒基因型可分为6型, 1型对干扰素有耐药现象, 而其他2、3、4、5、6型比较敏感, 但我国80%以上为1型, 治疗增加难度。
2. 血清中HCV-RNA定量高者疗效差, HCV-RNA量在 < 106 (不含106 )拷贝/ ml , 干扰素治疗的 应答率50 -60%左右;而 > 106拷贝/ ml者,应答率仅40 %上下
3.HCV-RNA变异与IFN治疗效果相关,1b型HCV-NS5A(2209-2248密码处), 被称为干扰素敏感性决定区(ISDR), 该区无变异者IFNα治疗的持续应答率明显高于有变异者。
(二). 干扰素方面:
1.剂量500万单一治疗,每周3次,疗程24周, 持久应答率只20%左右, 如延长至一年可提高10%, 目前认为治疗有反应,标准疗程应为48-72周。
2.加大干扰素剂量, 可显著提高持久应答率, 目前认为延长疗程比加大剂量更重要。
3. 长效干扰素每周一次,半衰期长,与普通干扰素相比,可明显提高疗效。
4. 药用干扰素α为外来蛋白抗原, 治疗3个月后可产生抗IFN抗体, 一般认为干扰素α2a比干扰素α1b和2b产生抗干扰素中和抗体稍多, 但临床疗效无显著差异。
(三). 机体方面:
1.病程大于五年, 老年人, 己有肝组织明显纤维化和肝硬化者疗效较差。
2.合并慢性乙肝, HIV感染免疫缺损者, 服用免疫抑制药者疗效差。
3.急性丙型肝炎期, 应用干扰素治疗可以得到事半功倍效果, 比慢性期治疗半年的疗效提高3倍。抓紧急性期治疗是当务之急。
4. 外周单个核细胞中HCV-RNA的持久应答更重要。 |